招标编号:cg20211103002
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麦永亨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钟燕崧
招 标 人: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2021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第三章 投标须知 ........................................................................................................................3
一、总则..........................................................................................................................................3
1.本次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3
2.工程说明.......................................................................................................................................3
3.合格的受邀请投标人................................................................................................................….3
4.踏勘现场.......................................................................................................................................3
5.投标费用及其它...........................................................................................................................3
二、招标文件..................................................................................................................................3
6.招标文件的组成...........................................................................................................................3
7.付款方式.......................................................................................................................................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3
9.投标文件的组成...........................................................................................................................4
10.投标报价.....................................................................................................................................4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5
12.投标文件的装订、标记和密封.................................................................................................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5
13.投标文件的提交.........................................................................................................................5
14.投标有效期.................................................................................................................................5
15.履约担保.....................................................................................................................................5
16.投标保证金.................................................................................................................................5
第四章 拟签定的合同 ................................................................................................................7
第一部分 协议书............................................................................................................................7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9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商务部分........................................................................................................................................18
第六章 评审细则 ......................................................................................................................2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迳口镇穗洲厂区 。
2.2 建设规模: 概算金额约2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 水电气布局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承装(修、试)类五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社区志高营销大楼413室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月 6日 11时 00 分。
地点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社区志高营销大楼41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社区 地 址:
志高营销大楼413室
联系人: 钟小姐/麦先生 联系人:
电 话: 13794081863/1382774332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迳口镇穗洲厂区 |
3 |
建设规模 |
概算金额约200万元。 |
4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5 |
工期要求 |
共 45个 日历天 |
6 |
受邀请投标人资质要求 |
标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承装(修、试)类五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
7 |
工程报价方式 |
本工程报价采用“最优费率报价法”,按比例总价下浮方式报价;投标时所报的下浮比例在中标后不得调整,在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下浮比例进行按实结算。 执行 2013 年《 广东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其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施工当月肇庆市建筑材料信息价。 |
8 |
踏勘现场 |
受邀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10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
时间:2021年11月6 日 11:00 时 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社区志高营销大楼413室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11月6日 11:00 时 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社区志高营销大楼413室 |
12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优费率报价法 |
14 |
履约担保 |
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人民币; 递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以银行收到时间为准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通过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收款单位: 账户名称: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001118576412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换取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工程项目详见《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列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本次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1.1 受邀请投标人:指接到投标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领取了招标文件的当事人。
1.2 中标人:通过评审,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经招标人确定并与受邀请投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3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有关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
1.4 投标文件:指受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工程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3.合格的受邀请投标人
3.1 受邀请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3.2 收到投标邀请书并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4.踏勘现场
4.1 受邀请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受邀请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5.投标费用及其它
5.1 受邀请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受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5.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拟签订的合同
•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细则
7.付款方式
7.1 详专用条款中约定。
7.2 本工程的各款项,招标人均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支付给中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文件和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8.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函;
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 投标保证金证明;
9.4 受邀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5 其他材料;
9.6 施工组织设计
受邀请投标人应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投标时只需报总价下浮比例,在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所报下浮比例进行计算。
10.2 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依据的确定:
10.2.1 结算方式:执行 2013 年《 广东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其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施工当月肇庆市建筑材料信息价;按中标下浮比例总价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价。
10.2.2 取费标准:
(1)本工程为技改项目,措施费、规费不单独计取,如有需要,投标单位可在投标费率中一并考虑。
(2)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 9%计取。
10.2.3 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月肇庆市建筑材料信息价并进入总价下浮;造价信息上缺项的材料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认,双方认定的材料价格不取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且不进入总价下浮。
10.2.4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施工期间钢材价格波动超过上表相应材料价格±20%,经发包人共同确认并经发包人盖公章后,对超出上表相应材料价格±20%以上部分按实调整。
10.2.5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除以上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所有风险不再另行计算。
② 以上所明确的所有材料(除钢材)价格,在本合同施工工期内,即使该部份市场价格有变化,也不再作任何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化,无法按合同约定履约等理由要求调整该部份材料价格,或影响本合同工程正常施工,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0元的合同违约金,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按以上结算依据所确定的最终合同结算价应是承包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所需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工程间接费、进出场费、所有临时工程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 受邀请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受邀请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11.3 除受邀请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受邀请投标人加盖受邀请投标人的印章和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12.投标文件的装订、标记和密封
12.1 投标文件的装订:
受邀请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应使用 GB/T148-A4 型(210mm×297mm)纸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的内容装订。
12.2 投标文件的标记:
12.2.1 受邀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2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应清楚地标明以下内容:
l ○工程名称
l ○受邀请投标人名称(应加盖受邀请投标人印章)
l ○受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2.3 投标文件的密封:
12.3.1 受邀请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密封方式不限)。
12.3.2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包最外层的密封处均应加盖受邀请投标人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提交
13.1 受邀请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履约担保
15.1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6.投标保证金
16.1 受邀请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 未中标的受邀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受邀请投标人未违背本须知第 16.6 条规定情况下,在开标后 3 日内退还。
16.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5 日内予以退还。
16.5 投标保证金受邀请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规定提交。退还时如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则由银行直接从退还的受邀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16.6 如受邀请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6.1 受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本须知第 10 款约定出席开标会的;
16.6.2 受邀请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9 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3 受邀请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第四章 拟签定的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预估金额为 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招标人有权对该格式文本进行增删、修改或具体化。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未使用其它语言文字。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和地方制定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相关设计、施工、监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协商解决 。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该项目厂房规划平面图 份,施工单位进场后,按发包方(使用单位)要求,对施工部位进行图纸深化设计(不计取设计费),深化图纸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对其他第三方转借、提供或透露施工图信息资料。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若有需要,另行协商。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 本工程不聘请监理单位,由发包人设立监理工作组,履行监理职责
成员姓名: 以发包人另行通知为准 组长: 以发包人另行通知为准
发包人委托监理工作组的职权: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现场管理、各方协调等;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审查,上岗证、材料见证取样、产品材质核查、施工过程检查抽检、隐蔽验收、分部分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的控制;签署工程竣工图、备案资料、归档资料;施工图范围内的技术核定及其它相关内容。
对于工期延期审批、结算审批、工程施工变更、付款审批等重大事项,监理工作组成员签字后还需发包人加盖公章方可执行。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以发包人另行通知为准 职务: 工程师
职权: 负责施工现场的各种签证、现场协调、监督和管理(签证需经发包人盖章审核后方能进入工程结算)。
5、项目经理
发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 7 天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点,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接驳点处承担水管、供电线路和计量仪表的安装工作并承担其费用。配合施工方联系电讯部门提供电讯线路,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和通讯费。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7 天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 7 天提供。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签定 3 天内提供,现场交验。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进行。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要求,承包人编制保护措施和办法,费用按实际发生由承包人承担。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发包人协调承包人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城市建设管理、施工法规、周边关系、质监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交通等问题,如发生配合费用,按实计算。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总计划在开工前提供;周计划在每周协调会前1 天提报监理和发包人;在每月 25 日前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交已验收合格的月工程量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安排;材料核价或采购计划报表按发包人管理要求提前提交监理和发包人。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承担施工范围内所有安全保卫工作和现场文明施工的全部责任及费用;非夜间施工照明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安排,并承担其费用。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计的要求:不作要求。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如果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相关处罚。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付前,承担成品保护的责任和费用。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应提供准确资料,因承包人未及时合理保护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
(7)开工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坐标控制点等书面资料,承包人应:
①准确的复测和放样,并对本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线性的正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误则书面报送发包人,并由发包人和监理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或放样进行检查验收。
② 负责提供放样所需的仪器、机具和劳务。
③ 发包人对放样、线形或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有效的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直到工程交工验收结束。
④ 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形出现误差,一经发现,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到发包人及监理认为符合合同规定为止。
(8)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查看和核查,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情况等),已取得可能对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资料,因此承包人自行承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多边关系、办理质监、安全等相关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 15 天内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后 7 日内。
9、工期
9.1 甲、乙双方确定的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为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合理工期。
9.2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
9.3 凡由于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以下费用:
9.3.1 工程监理费用的增加;
9.3.2 工程材料涨价因素造成的损失费用;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10.2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项目经理及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发包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发包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3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10.5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10.5.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5.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10.6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0.7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文明施工:
本合同价款不再另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承包人报价时已考虑此费用。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1 本合同价款采用 按 11.2 条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方式确定。
11.2 结算方式:执行2013 年《 广东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其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施工当月肇庆市建筑材料信息价;按中标下浮比例( %)总价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价。
11.2.1取费标准:
(1)本工程为技改项目,措施费、规费不单独计取。
(2)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按 9%计取。
11.2.2 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月肇庆市建筑材料信息价;造价信息上缺项的材料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认,双方认定的材料价格不取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费),按中标的下浮价进行下浮。
11.2.3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施工期间钢材价格波动超过上表相应材料价格±20%,经发包人共同确认经发包人盖公章后,对超出上表相应材料价格±20%以上部分按实调整。
11.2.4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除以上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所有风险不再另行计算。
② 以上所明确的所有材料(除钢材)价格,在本合同施工工期内,即使该部份市场价格有变化,也不再作任何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化,无法按合同约定履约等理由要求调整该部份材料价格,或影响本合同工程正常施工,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0 元的合同违约金,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2、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由承包人垫资。
13、工程量确认
13.1 承包人向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组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 25 日前。
14.、工程款支付
14.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工程竣工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初步结算资料,发包人按初步结算额的60%支付工程款;
②工程竣工及正式结算资料提交后,发包人按初步结算额的20%支付工程款;
③结算完成后,双方对结算价无异议,发包人支付至确定总结算额95%的工程款(如前期支付金额已超此次进度款,则发包人无需支付,且承包人需退回差额部分);余款5%作为质保金;
④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质保金。
14.2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发包人认可的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建安发票,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承包人办理完结算交财务入账时必须交足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建安发票。
七、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采购的材料:
15.2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含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的约定:
15.2.1 承包人负责材料验收、保管及运输,并对供货数量负责,若承包人保管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5.2.2 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编制属发包人供应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并报发包人审核,承包人不及时上报,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使用前 40 天向发包人提供材料的采购用量,承包人应保证提供用量的准确性,否则由此引起的材料补货、退货、工程逾期等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八、工程变更
任何一张变更都需要按照发包人变更管理流程由发包人现场项目经理及监理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进入工程结算,且每一张变更都必须有连续编号,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6、竣工验收
16.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一月内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两套。
16.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17、竣工结算
17.1 若楼地面工程施工图设计为面层,则预算、结算时均按找平层计;
17.2 本工程造价不另计施工方案、方法费、技术措施费、赶工补偿费、增值税及附加费,但并不因此而免去承包人的各类措施采用责任。
17.3 工程结算总价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及其他调整后的总价。
17.4 承包人提供的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承包人送审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的 10%,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超出部分的审减费,审减费=(承包人送审结算金额一审定结算金额×1.10)×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7.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一个月做出初步审计结果与承包人进行核对,核对完毕经承包人签字确认后交发包人审核(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8. 违约
18.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8.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8.2.1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除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外的工期延误,每延期 1 天,扣承包人人民币 1000.00 元/天。
18.2.2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执行,质量应确保合格,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质量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发包人除扣承包人工程总造价1 %的质量违约金外,承包人还须自费返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19、争议
1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 2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0、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20.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20.3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0.4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20.5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21、保险
2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
22、担保
22.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3、双方其他约定
24、合同份数正本二份,双方各式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式三份
十二、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发包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在得到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退场。
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自行分包的项目,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全力配合,分包项目产生的水、电费按实与承包人结算。
3.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完成档案资料或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擅自完工清场撤退,该行为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对承包人的保修费用将不予支付。
4.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工人工资保证金。如承包人不按相关要求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工人工资保证金,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减,不予支付。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减以上工资保证金后,该扣减的工资保证金金額仍视为发包人已按合同规定支付了承包人工程款,即发包人未违约。该扣减保证金作为承包人履行义务和发包人实现权利的保证。工资保证金按相关规定清退,不计息。
5.承包人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并按国家规定为其聘用的人员办理保险,且对其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
6.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临时设施必须先报发包人审批,承包人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进行修建,如果修建标准不能达到要求,发包人将开出临时设施的结算调减意见给承包人,在工程结算时就会按照“意见”进行调减;如果承包人接到调减意见后能够及时整改且达到标准,项目部也会及时开出调回按原标准结算的通知。
7.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监理并且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合同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志高空调穗洲厂区土建改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以及双方约定的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由承包人承建的所有项目均在保修范围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 装修工程为 二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二 年;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二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8 小时内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发包人赔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不计息)
1、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满 年,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30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85%。
2、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满 年,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 30 天内办理完成保修金结算,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保修金。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
投标文件
受邀请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务部分
格式 1:
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方式及结算依据,以总价下浮 %的投标费率作为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 __元(¥_______)。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安排 为项目经理,其资格证书号为: 。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若无填写:“无”)。
受邀请投标人:(受邀请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受邀请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邀请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受邀请投标人:________(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面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我 (法定人代表姓名)系 (受邀请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受邀请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①应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受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格式 3:
投标保证金证明
致: (招标人) :
我单位参加志高空调穗洲厂区水电气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递交投标保证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
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传真件
受邀请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
受邀请投标人
受邀请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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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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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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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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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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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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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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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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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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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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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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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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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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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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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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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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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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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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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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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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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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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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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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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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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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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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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请投标人:(受邀请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受邀请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件复印件。
其他材料
受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认为需另行附加的资料自行补充,格式自定。
技术部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受邀请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参考格式见附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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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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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
制造 |
额定功率 |
生产 |
用于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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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产地 |
年份 |
(KW) |
能力 |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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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 |
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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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
制造 |
已使用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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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产地 |
年份 |
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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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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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受邀请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
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受邀请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第六章 评审细则
资格审查暨符合性审查标准
1、受邀招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承装(修、试)类五级以上资质 |
3 |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
4 |
有受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
5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下浮比例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七项规定报价 |
7 |
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2、受邀投标人技术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 |
1 |
施工组织措施 |
可行 |
2 |
施工进度计划 |
满足工期要求 |
3 |
施工现场布置 |
合理 |
4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合理 |
5 |
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
合理 |
6 |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
合理 |
7 |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合理 |
8 |
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 |
满足本工程需要 |
9 |
主要机械设备 |
满足本工程需要 |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报价评审:
4.1 本次招标采用最优费率报价法进行评审,即采用下浮比例方式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浮比例从大到小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最大下浮比例相等,则以 4.3 标中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推荐)。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3 技术标打分附表
施工组织和管理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总分 100 分) |
施工组织机构 |
根据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完整,各专业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恰当,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机制是否能有效运行作为评审依据。 |
15 |
|
施工方案与工艺 |
以施工方案是否完善、合理、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是否明确、详尽、有效、施工手段是否先进、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作为评审依据。 |
15 |
|
质量控制措施 |
以施工有无质量控制措施、关键及重要工序控制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合理、可行作为评审依据。 |
15 |
|
施工场地布置 |
以施工平面及其它布置是否合理、详细,使用是否安全、方便,交通是否畅通作为评审依据。 |
10 |
|
工期及进度计划 |
以施工工期是否满足要求,总工期是否有保障措施,施工进度图表是否清楚,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是否衔接对应一致作为评审依据。 |
10 |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以施工劳动力安排、工种配合是否合理、有效作为评审依据。 |
10 |
|
施工机械配备 |
根据主要机具设备配备的经济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等进行评审。 |
15 |
|
安全文明措施 |
否完善和可行;其措施是否明确、合理、可行、经济、有效、为作评审依据。 |
10 |